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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春运违规的士受重罚
2007-3-1 15:09:07
     春运前后一段时间内,由于客流量大增,部分出租车擅自每趟次加收5元,违反了物价部门《关于2007年春节出租车起步价不再加价的通知》。昨日,物价部门立案调查部分证据确凿的违规的士,并将依法从重处罚。

     春运前后,乘客剧增,出租车一时成为“香悖悖”,少数职业道德和品质较差的出租车司机趁机在营运接客时擅自乱涨价,给部分乘客带来诸多不便和怨气。据市民肖女士介绍,春运前后她多次打的外出,都碰到出租车的一些不文明行为。有的司机挑肥拣瘦,如近路不肯去、路差不愿去、行李多也不愿去,讨价还价,部分的士则要多收5元钱才肯起步。

     根据群众举报,物价部门明查暗访,并与运管部门密切配合,从2月17日开始至今,连续到市内出租车较集中待客的广场、客运站等处,严格检查和监督出租车的经营行为,同时利用微型摄像机,把各种违规经营行为拍摄下来,掌握有效证据,重点处罚。经查实,湘CX0632、湘CX0922、湘CX0962、湘CX1404、湘CX0331、湘CX0642出租车主擅自每趟次加收5元,证据确凿。目前,物价部门已对以上违价车主进行立案受理并公开曝光,同时要求车主必须于2007年3月5日前到市物价举报中心接受处理,否则将依法按最高处罚金额从重处罚。

     与此同时,物价部门敬告所有出租车公司和营运车主,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价格部门关于春运期间的相关政策规定合法经营。如有继续违反政策擅自涨价的行为,请群众举报,价格举报电话12358,客运处举报-电话8224925。       
来源:湘潭政府网

(责编:瞿建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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