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城镇化 17、市域城镇体系布局 按照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和我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在对接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框架下,加快构建市域中心城市、市域次中心城市、重点中心镇、一般建制镇四级结构的市域城镇体系。以东西向的上瑞高速公路、南北向的107国道及京珠高速公路为两条主轴线,以西南向的潭花公路、西北向的208省道为两条副轴线,加快推进城镇建设,形成以中心城市为顶点的扇状放射型城镇空间结构。 市域中心城市是指湘潭市主城区,规划建设成为生态园林式的现代化工业城市。湘潭市主城区按功能区划分为三大块:河东城区、河西城区、昭山开发区。河东城区:主要定位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通过增容提质,使之成为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极具个性魅力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式城市中心区。河西城区:主要定位为商贸中心区,通过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旧城改造,增强综合服务功能,使之成为交通便捷、商贸发达、功能完善的现代商贸中心区;羊牯和赤马片区结合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建设大学城,并配套建设产学研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区”。昭山开发区:主要定位为休闲旅游会展中心区,做到保护和开发协调推进,切实抓好昭山风景旅游区建设,力争五年内建设成为长株潭的生态休闲中心。 市域次中心城市包括湘潭县城区、湘乡城区和韶山城区,规划将3个县级城区建设成为长株潭区域城市群的卫星城市。湘潭县城区: 功能定位为以生物医药、食品加工、机电为主,配套旅游休闲、生活居住的综合性产业区,要立足实际需求加大开发力度,加快经济和人口聚集。湘乡城区:重点发展铁合金、铝合金为主的冶金工业和高标号水泥为主的建材工业,积极发展皮革加工、啤酒等行业为主的轻工业,加快发展以水府庙旅游区为主的旅游业。韶山城区:重点发展旅游业,积极发展以生物医药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绿色食品加工业,推动交通运输业、服务业、旅游型工业的发展。
重点中心镇14个,主要发展特色产业,承担专业化职能和跨市域或县域的服务职能。
般建制镇23个,主要承担本镇域和邻近乡集镇的农副产品加工职能和商贸职能。
18、突出抓好市域中心城市建设 坚持“拓宽框架、完善功能、美化空间、突出中心、提高品位”的城市建设方针,切实加强湘潭市区建设,主动与长沙、株洲对接,努力塑造城市品牌,到2010年,城区人口达到90万人左右,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85平方公里以上。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拓宽城市框架、扩大城市容量、完善城市功能,继续抓好城市中心区建设和功能配套,切实抓好城市路网建设,继续完善给排水、燃气、公交、环卫、园林绿化等公用设施,同时加强城市管理,整治好“城中村”现象,通过理顺城管体制、改革公用事业、加强制度建设等措施,加快形成现代化的城市管理体系,营造净化、美化、亮化、依法管理的城市环境。加强城市安全饮水工程的规划建设,在保护治理好现有水源的同时,抓紧开辟新的清洁水源,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解决城市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高标准建设沿江风光带,力争到2010年,河东部分全面完成,河西一桥至三桥段基本完成;抓好城市二环线和湘江五桥建设,在全面完成好东二环线建设的基础上,加快西二环和南二环的建设进程,力争到2010年全线基本贯通;抓好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利用建设湘江生态经济带的良好契机,完成河东大堤防洪闭合圈的建设;继续抓好城市中心区建设,争取建成区面积达到6.7平方公里;大力推进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不断扩大用户规模;加快三大桥至窑湾3平方公里河西旧城区的改造步伐,切实抓好民主路、人民路、中山路、平政路、煕春路、大湖南路等旧城道路的提质改造,力争完成道路两旁100万平方米左右旧城建筑的改造开发,同时抓好河西地区下水管网规划建设;大力推进昭山风景区建设,切实抓好风景区历史文物保护、昭山八景恢复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好板塘大道和昭山大道,抓好霞光东路、丝绸南路、富洲路、南岭路、高标路、月华路、福星路、海棠路等城市道路建设,打通所有通江道路;进一步抓好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增设公交线路,加强公交客运设施建设,认真搞好城市轻轨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建设国家园林城市,重点抓好园林绿地建设工程、仰天湖防洪排渍综合治理、和平公园扩建、雨湖公园和菊花塘公园改建等生态项目和河东污水处理厂、河西垃圾处理场、竹埠港化工区综合治理等环境治理工程,认真抓好城乡结合部绿化及改造工程,搞好现有城市道路的绿化提质。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科学规划建设好消防站、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等公益设施,进一步完善卫生基础设施,整顿好马路市场,切实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及生活饮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十项工作。积极建设全国宜居城市,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基本居住功能,在稳步推进高档住宅开发建设的同时,加快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开发建设,建设好小区配套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同时加强社区建设,完善住宅小区服务功能和运动功能,满足城市各阶层居民的住房需求。努力建设文化型城市,切实做好伟人故里和名人故里文章,着力开发建设一批生态环保型纪念性景观项目,凸现伟人故里、红色文化、滨江风光、现代城市的特色,同时加强历史文物古迹的保护和开发,办好重大文化活动,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丰富和提升城市文化内涵。 19、加快推进市域次中心城市建设 作为市域次中心城市的韶山市城、湘潭县城和湘乡市城应按照本地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切实抓好城镇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电、通信、园林绿化和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大力推动县城扩容提质。韶山应以生态旅游城市为定位,坚持东城西景的布局原则,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加快建设成为中国最佳红色旅游基地和具有较强的旅游、度假、休闲、娱乐、居住功能的城区,并利用伟人故里优势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大力推进“五个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湘潭县城应重点沿天易公路向东建设好天易生态工业园,加快与株洲对接,主动承接中心城区的产业辐射,不断增强聚集经济和人口能力。湘乡应坚持“南拓北进”的城市发展战略,在抓好旧城改造的同时,重点抓好东山新城建设和红仑园区建设。到2010年,韶山市城、湘潭县城和湘乡市城的城区人口分别达到5万人、15万人和20万人,城市建成区面积分别达到4平方公里、16平方公里和20平方公里。各县城要立足于本地产业发展基础,充分利用其特色资源优势,以城镇和工业园区为载体,以发展民营经济为主体,加快产业承接和配套,积极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主导产业,为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提供产业支持。 20、积极推进重点中心镇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和谐发展”的原则,坚持“规划建镇、产业立镇、特色兴镇”的发展思路,根据区位特点、资源优势、产业格局等因素,分层次、有重点发展小城镇,突出抓好清溪、易俗河、棋梓、楠竹山、花石、青山桥、中路铺、石潭、壶天、鹤岭、虞塘、月山、潭市、易家湾等14个重点中心镇建设,其中优先发展清溪、易俗河、棋梓、楠竹山四个国家级重点中心镇。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科学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每个重点中心镇建设好一个垃圾处理场、一个洁净水供应厂和一条高标准的城镇主干道;切实抓好配套工程建设,着力抓好敬老院、卫生院、学校、农科教中心、汽车站等社会事业配套工程建设,并建设好一个连锁超市,增强城镇综合功能。同时大力引进工矿、商贸企业,努力培植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以产业扩张提升经济实力,增强对农村人口的吸纳能力,逐步扩大中心镇的人口规模。通过抓好重点中心镇的建设,带动一般建制镇和特色小镇的建设和发展。
七、科教和人才 21、加快科技创新 整合科技资源,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以科技创新推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到2010年,力争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科技创新型城市。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注重无形资产的作用,力争全市90%以上的研究开发机构、人员、经费和专利申请量产生于企业。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鼓励原始创新的同时,更要加强集成创新和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再创新,到2010年,建立2家以上国家级技术中心、10家以上省级技术中心和3家以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市专利申请量达1600件以上,企业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吸纳国内外先进技术能力、规模产业化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全市形成以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及生物医药三大产业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到2010年,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专利转化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国家级机电产品的专利信息平台,推进专利战略研究,提升我市核心竞争力。重点建设好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四个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大力扶持科技中介与服务机构,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冶金、化纤纺织、建材和食品等传统产业。充分发挥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龙头企业的作用,引进、示范、推广农业新技术和新成果,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农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切实加强科普工作,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22、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通过发展教育,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十一五”教育发展,应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构建健全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为目标,以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为重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教育结构调整,抓好面向农村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协调发展。强化政府保障责任,健全投入保障机制,促进基础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全面实施“两免一补”政策,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办学条件和人口受教育年限的差距,力促教育公平公正。切实加强素质教育,把德育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增加职业教育投入,推进职业教育资源重组,加强职业学校专业调整,支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强化县(市)一级面向农家子弟的职业技术教育,在抓好现有职业学校建设的同时,加快市农校和农机学校现有资源的整合并争取建设成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加快湘潭广播电视大学与教育学院现有资源的整合并创办一所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着力培养满足我市制造业发展、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进程所需的技能实用型人才,全面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进一步整合高等教育资源,稳步发展高等教育,积极支持在潭高校推进学科建设,致力培养一批“三化”建设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教育,着力抓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重视和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注重儿童的早期发展,培养残疾儿童少年回归主流社会的能力。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搞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每个乡镇改建或新建一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合格学校,切实抓好各项重点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教育资源重组步伐,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推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积极扩充优质教育资源,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 23、推进人力资本经营 继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管理服务体系,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搞好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服务,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出生人口性别比回落到正常水平,同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围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等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妇女人才队伍建设,突出抓好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促进各级各类人才的协调发展。着力开辟人才流动“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有关优惠政策,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采取短期服务、技术入股、人才租赁等灵活方式引进国内外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推进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管理创新,健全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建立“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激发各类人才在湘潭的创业热情。
八、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 24、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弃物利用和社会消费等方面,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资源节约型社会。力争到201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 突出抓好资源节约。加快建立节约资源的体制和政策体系,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的长效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创新节约模式,推广节约技术,重点抓好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工作。节能: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加强资源开采、生产、运输、消费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减少能源消耗,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推广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节水:大力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着力抓好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切实加强城市供水管网、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严格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节材: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禁乱采乱挖,坚决遏制“五小矿”,引导、鼓励矿产资源精加工和深加工,提高资源效益和效率;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加强木材节约代用,鼓励使用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提高材料强度和使用寿命。节地:严格实行建设用地计划和定额控制制度,加强工矿废弃地复垦,鼓励农村废弃地整理,积极发展城市节地型住宅和农村集中型住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大力推行土地储备开发,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和集约利用。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根据“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按照“突出一个核心、建设两个体系、调动三个主体、通过四条途径、抓住五个环节、落实六大行业”的总体思路,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一个核心: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为核心,即通过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两个体系:建立政策法规保障和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三个主体: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三个主体的积极性,形成三个主体共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合力。四条途径:通过狠抓节约降耗、开展清洁生产、加强综合利用、发展环保产业,逐步推进循环经济进程。五个环节:重点抓好资源开采环节、消耗环节、废弃物产生环节、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环节以及社会消费环节,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六大行业:通过循环经济在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皮革、纺织等富有代表性的六大行业中的落实,带动全市循环经济的发展。“十一五”期间,在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处理、产业链延伸、环保产业等方面,着力实施30个左右重点项目,突出抓好湘钢资源综合利用、湖铁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脱硫工程及粉煤灰综合利用、电化含锰废水废渣回收利用及综合节能发电、韶峰工业废渣循环利用、湘潭赛普回收利用废旧塑料生产组合芯膜、各类工业园区集中治污和集中供热等重点项目建设。 25、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强化城乡污染控制,着力加强城市环境的综合治理,全面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在环境保护方面,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水环境、大气环境、城市噪声、固体废弃物的综合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水环境治理:突出抓好河东污水处理厂、九华污水处理厂、湘江镉污染废水整治、竹埠港和吴家巷工业区环境整治、湘江湘潭段重点污染源废水治理、湘潭县响水地区小化工污染治理和涟水河湘乡段重点污染源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大气环境治理:重点建设和完善烟控区,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抓好电厂、湘钢、湖铁等重点污染源的脱硫除尘污染防治项目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二次扬尘。城市噪声控制:重点是搞好噪声控制区建设,严格控制好工业噪声、交通噪声、社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重点抓好双马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九华垃圾综合处理场、河西垃圾处理场、市医疗垃圾焚烧处理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更加重视水土保持,有效防止地质灾害。加大生物资源的保护力度,着力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控制性保护,保障生物的多样性。切实抓好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建设,积极培育森林资源,着力增加楠竹、松类林等速生丰产林面积,提高森林蓄积量。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工程,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九、和谐社会 26、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素质。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完善司法保障,维护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制止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发生。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巩固全体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发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加强政府机关文明建设,教育和督促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增进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27、切实加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正确处理发展经济、调整结构、深化改革与扩大就业的关系,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大力发展适度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充分挖掘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潜力。积极发展对外劳务输出和国际劳务合作,多途径创造就业机会。在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通过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依托街道社区劳动就业工作平台,进一步开发家政、看护、维修、代办代理等便民利民服务就业岗位,积极拓展社区卫生保健、健身娱乐、保洁、保安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以市场为主的城乡就业服务平台,加大职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力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者、“4050”人员的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积极开展各种再就业援助活动,帮助各类人员就业,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和价格政策对就业和再就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灵活择业和自主创业。强化劳动用工管理,加强失业控制、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加强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制度,认真做好改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着力加大城镇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切实抓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探索建立家庭为主、国家救济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发展民政事业,不断完善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制度,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28、注重理顺收入分配关系 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按劳分配为主体与实现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强对过高收入的调节,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社会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加强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监管,防止收入差距拉大。 29、构建综合公共安全体系 建立公众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卫生安全、气象安全等安全体系,加快构建社会安全预警网和应急反应体系,提高社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的防范和控制能力,构建社会公共安全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湘潭”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加快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饮食、用药安全。加强气象防灾减灾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公共气象服务与气象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地震台站建设,完善监测预报体系、震灾预防体系和紧急救援体系,积极开展地震活动层探测工作,切实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全面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推进军民共建,抓好民兵预备役工作,加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完善通信警报体系和防空保护体系,增强城市防护能力。 30、加强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建设 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妇幼卫生保健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重大传染病及职业病的防治工作,科学合理配置卫生资源,重点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强化文化教育市场监管,繁荣文化艺术,加强文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大力发展体育事业,改造体育训练场馆,完善群众体育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和竞技运动水平。积极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全面建设城乡一体的多功能数字有线电视网络。切实抓好市档案馆馆库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实现馆藏重要档案数字化。大力发展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事业,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外事、台务、地方志、保密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十、经济体制 3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把政府职能真正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集中精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规范行政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问责制,大力整治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四乱”行为,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建设法治型政府。健全行政绩效考核评估机制,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大力推行承办代理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跟踪协调制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一个窗口收费等制度,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建设效能型政府。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问题政府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强化监督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决策和执行的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建设透明型政府。 3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按照“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化解债务为前提、以安置职工为重点、以盘活资产为途径、以创新制度为目标”的工作思路,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做好国有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致力消除制约国有企业改革的各种障碍。在全面完成市属国有中小企业改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大型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和引导优势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加快国有企业战略重组,适当收缩国有资产跨度和股权比重,推进国有资产向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集中,加速形成产业集群,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充分运用政策,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加快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和营运体系,进一步搞好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影响力和带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3、大力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的基础上,深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放开粮食收购市场,落实粮食收购价格政策。彻底取消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完善失地农民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快推进县乡机构、教育、县乡财政体制等农村税费综合配套改革,巩固农民增收基础。 34、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改进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预算的审计监督,健全财政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财政预算决策和执行监督管理透明度。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完善税收体制,依法加强税收征收监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落实好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调控三大公共财政职能。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国有金融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引进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进入我市,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35、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扩大企业投资权限,降低投资门槛,扩大投资领域,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未禁止的投资领域。发展壮大各类投资主体,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制度,进一步缩小核准范围。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建立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改进投资调控方式,健全以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和环保为约束,金融、财政、税务等密切配合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 36、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以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为重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新型的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机制,加快构建有效的事业单位监管体制,基本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突出抓好经营性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处置经营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面启动湘潭市产权交易中心,促使国有资产依法依规流动转让,依法调整职工劳动关系。稳步推进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探索监督监管类事业单位改革。 37、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规范发展土地市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土地二级市场监管,严防圈地占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加快发展技术、人才、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强化市场信用建设。规范和优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化价格改革,以生产要素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为重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机制对资源开发和使用的调节作用。
十一、规划实施 38、明确政府在规划实施中的职责 本规划提出了导向性、预期性、约束性三种不同属性的发展目标。导向性目标是政府希望的发展方向,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政府将主要通过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尽可能与政府希望的发展方向一致。预期性目标是凝聚人民意愿、体现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政府意图,政府将主要通过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价格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并适时调整政策方向和力度争取实现。约束性目标是政府向人民做出的承诺,是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政府主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运用行政力量,确保如期实现。 39、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 要通过统筹协调,形成制度、规划和政策的合力,促进规划有效实施。要加强法规、行政管理、产权、财税、统计监测、干部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完善和相互配合,为规划实施搭建制度平台。要完善规划体系,围绕本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领域等,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任务和目标,以及可操作的实施措施,形成以总体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为支撑的方向目标一致、内容相互协调、措施彼此支撑的规划体系。坚持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要完善公共财政政策,确保公共财政资源的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科技政策、教育政策、卫生政策、环境资源政策等重大公共政策之间的相互协调。 40、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评估机制 本规划在市委的领导下,由政府组织编制,并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实施。在规划实施期间,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特别要加强对经济增长、就业、价格总水平等主要目标的监测预警,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评估机制,认真组织开展中期评估,经评估需要对本规划修订时,市人民政府提出修订方案,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责编:瞿建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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